“感谢浦北法院法官伸张正义,为我追回血汗钱……”领取执行案件款时,申请执行人钟某紧紧握住执行法官梁法官的手,不停地道谢。 2017年1月10日日,广西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工伤赔偿劳动争议案,为外来务工者钟某追讨回工伤补偿款65322.2元,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浦北人民法院成功助外来务工者追讨回工伤补偿款6万多元
浦北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
该案申请执行人钟某是钟山县人,于2015年1月1日进入浦北县铅锌矿有限公司从事风钻工作,在工作中不慎被钻杆致伤右脚致残。经浦北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浦北县某矿有限公司向钟某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合计65322.2元。但浦北县铅锌矿有限公司在裁决生效后,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钟某逐向浦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在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梁法官当即带队驱车前往六硍镇,向铅锌矿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多次找该公司的负责人卢某进行思想疏导,耐心对其法律释明,争取能和解执行。但卢某面对法官的耐心劝导,却无动于衷,以“资金周转紧张”为理由拒不履行。于是,执行法官加大了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查询力度,通过“点对点”查询系统,发现铅锌矿公司在一家银行账户上有存款。执行法官便当机立断,立即前往开户银行,依法划拨铅锌矿公司的存款66201.2元至法院账户作为案款和执行费。至此,该起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得以顺利执结,钟某也可以安心地拿着工伤补偿款回家过大年。 近年来,浦北县人民法院加强执行工作,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坚持说服教育和强制执行相结合的执行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农民工讨薪等涉农民工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法得到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