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提速,开局争先。浦北县公安局生态安全警察大队(县生态安全局、县森林公安局)在县公安局党委的专项部署下,春节期间连破多起森林火灾案件,对森林火灾肇事者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打击成效显著,依法对多人追究刑事责任,有效维护了浦北县林区的生态稳定,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案情通报 2021年1月28日,小江街道石境村莫某茂因擅自野外用火焚烧荒草引发山火,酿成严重的森林火灾,被公安机关侦破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2月3日,小江街道文山社区木进麓岭一带因人野外违规用火,过火有林面积高达120亩,造成山林大面积毁坏,被公安机关侦破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2月14日,小江街道林村李某新在没有做好防火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对自家林地进行炼山引发森林火灾,牵连周边他人大片林地面积被烧,被公安机关依侦破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2月19日,安石镇南冲村附近突发森林火灾,火灾形势较大,过火有林面积高达100多亩,严重毁坏森林资源,被公安机关立为刑事案件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来源:浦北县生态卫士) 警方提醒: 入春以来,浦北县持续干旱,林木处于极易燃烧状态,野外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稍有不慎,就会“引火烧身”。但面对森林火灾易发高发态势,这部分心存侥幸之徒,竟无视政府禁火令,私自携带火种进入林区违规用火,最终不仅要赔钱赔礼,还把自己赔进了牢里,追悔莫及。望广大群众以此为训,严禁一切形式的野外用火行为,对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同时,警方将进一步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的打击力度,对未经批准的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30亩)以上的,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60亩)以上的将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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