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北县顺达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场通过初检验收的通告
经过政府采购服务,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与浦北县顺达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服务采购合同,建设浦北县顺达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有限公司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场。根据《全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考场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要求,我支队组织人员对浦北县顺达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有限公司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场进行初检验收,现将初检验收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项目考场概况基本情况 考场项目名称:浦北县顺达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有限公司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场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浦北县顺达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黄钟毅 建设地点:浦北县县城城南区合群村委绕城二级公路旁 二、结论 浦北县顺达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有限公司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场地、车辆配备、设施设备、考试项目、评判要求符合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督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等相关标准的具体规定,有关文件资料齐全,初检验收结论为合格。 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6 月21日 来源:钦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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